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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张有向坞清晰的侧脸。
但看背景,并不是昨天。
图片是盗的。底下还有别人的水印。
方实然抿唇,“筱筱昨天刷手机无意中看到的,同城里一点进去就有……”
酒吧里被拍照,是拍照的人不对。
向坞找方实然要了链接,特意注册了一个账号给博主发私信,要求对方删除照片。
过了一会儿,对方回复消息。
【都说自己是当事人了,怎么证明?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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